案件质效如何一体化?怎么提升?罗湖检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Mon May 16 00:00:00 CST 2022     检查日期:

2022年,罗湖区检察院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按照做到极致、止于至善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探索建立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机制,从2022年3月1日开始试行,努力以能动履职带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以“60+N”项案件评价指标为主要参照的办案质效。同时,还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彬担任组长的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一系列专项工作方案。

4月24日下午,专项工作小组针对全体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展开常态化业务培训。培训由张彬检察长主持,副检察长、专项工作小组副组长甘露主讲。

会上,张彬检察长阐明我院建立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机制,探索从基层检察院视角全面做优做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全方位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同时,张检强调,这项机制既是一种探索,更是一种实践,需要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发展、逐步完善、逐步丰富,希望大家在认真学习领会工作方案内容的同时,在实践中能动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共同为罗湖区检察院案件质效的提升建言献策、添砖加瓦。

随后,甘露副检察长从两方面具体展开系列培训讲授。一是详细介绍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专项工作方案(试行)》及补充方案的内容,逐一讲解了专项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要求,并重点对包括个案全流程铺开、锁定重点指标等在内的七项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解读。二是重点解读补充方案(二)。从高检院制定“案-件比”、认罪认罚上诉率、诉前羁押率这三项指标的初衷、意义出发,分析影响指标的各项因素,本着“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动态调试、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应检察办案的每一环节,压实包括专项工作小组、各业务部门、每个员额检察官在内的各方主体责任,细化各诉讼阶段的履职清单,确保各项举措的有效落实。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兼具全局性、前瞻性的视野高度和深耕细作、易于操作的实践深度,既刷新了理念,又指导了办案,让检察人员受益匪浅,对如何立足本职能动司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思考,也增强了共同努力提升罗湖检察案件质效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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