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面上有不少私人诊所、中医馆、养生堂之类,大小林立,一些患者就医时,图“方便”、“便宜”,或只是听说某医馆医生“医术高明”就病急乱投医,有些患者对于看病治疗的医生有无《执业医师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无过多了解,甚至该诊所、中医馆、养生堂有无营业执照都没注意。
或许,他们没想到的是,有些打着“悬壶救世”的“神医”,实际上就是在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2020年7月以来,即有6人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罗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袁某,在无《执业医师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罗湖区开设道家诊所,从事医疗活动,对外宣扬其可以通过道家内功、丹药、道家法术等治疗各种疑难杂症。
患者黄某(化名)经人介绍后认识了袁某,并从内地到深圳与袁某见面,袁某称可以传授黄某道家功法,再配合服用道家丹药可以治好黄某的疾病。
此后,袁某用微信向黄某传授道家功法,并将其自制的益精丹、玄阴玉露等丹药寄给黄某服用。后袁某让黄某到其诊所附近租房闭关修炼,期间袁某继续向黄某传授道家功法和提供丹药,修炼期间,2020年中黄某出现了便血、吐血、昏迷等症状,袁某仍称是有好转的正常反应,让其继续用道家功法治疗,直到黄某出现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死者黄某系心肺衰竭合并肾脏衰竭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罗湖区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对袁某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约人民币18000元。
如李某,在无《执业医师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罗湖区开设中医堂,从事医疗活动。廖某(化名)与妻子得知李某是民间中医后。
于2020年7月找到李某为其二人看病,后来廖某觉得身体不适,向李某反映其有“翻白眼”、尿酸高、手臂发抖、小便不畅等症状,李某为其开中药并让其煎服,廖某于是与家人在李某开设的中医馆附近租房继续静养。
2020年9月,廖某身体出现不适,李某为其做艾灸,并熬制了中药“四逆汤”,但廖某情况不见好转,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廖某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李某非法行医行为存在误诊误治及延误治疗时机等情况,为辅助死因。罗湖区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如帅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在罗湖区某村从事医疗活动,2022年6月,刘某找帅某就诊,帅某测体温、听心跳后诊断为感冒症状,在为其输液过程中,刘某脸色发黑处于昏迷状态。120医生到场抢救后宣布无效。
经鉴定,刘某符合输注氨苄西林等药物引发过敏性休克死亡。
2023年1月,罗湖区检察院已以非法行医罪,依法对帅某提起公诉。
现实中,非法行医者绝大多数是一些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假医生,多数未接受过医学专业知识学习,由于其医疗技术,业务水平、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原因,极易延误患者病情,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刑法上对非法行医罪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了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五种情形: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在此我们也郑重警醒那些诊所从业人员,请严格按照从医要求,切莫触碰法律红线。同时也提醒广大病患者,莫图“方便”、轻信“神医”,要去正规的医疗诊所进行治疗,不能拿自己生命健康开玩笑,如果遇到了非法行医点或发现有人非法行医,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