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如何衔接?罗湖检察院联合八家单位…
发布日期:Wed Apr 24 08:00:00 CST 2024     检查日期: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2024年4月1日,罗湖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教育局等八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深圳市罗湖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整合了救助资源、拓宽了救助渠道。

4月11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华红主持召开罗湖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区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等八单位分管负责人及联络人出席会议。

会上,罗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李世栋主任介绍了区检察院近年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主要情况。2023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7件,同比增长10倍;救助68人,同比增长6倍;发放司法救助金58.79万元,同比增长1倍。2024年第一季度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3人,发放救助金11余万元。

办理的“广东廖某琴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第二批)》,办理的“郭某某、黄某某司法救助案件”获评2023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同时,李世栋主任对《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重点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

各与会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畅谈了相关思路和建议,纷纷表示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的规定,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衔接走深走实。

邱华红副检察长在发言中表示,司法救助作为我国救助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具有提供经济救助、保障基本人权、促进和谐善治、完善司法体系等重要意义。但是,司法救助存在案源渠道、方式较为单一等短板,与其他社会救助手段之间缺乏衔接配合,导致救助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极大制约了救助规模和救助效果的提升。对此邱华红副检察长提出4点意见: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工作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平等协商,形成合力,保证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

二是落实信息共享。落实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确保救助资源能够及时准确地流向需要帮助的人群,特别是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应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予以优先救助。

三是完善救助流程。完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施工作流程,缩短救助时间,提高救助效率和质量。作为牵头部门,我院也将结合困难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联系各部门和人民团体,综合运用经济救助、生活安置、帮助就学就业、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救助。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知晓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强化志愿者、公益组织对救助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浏览数:149